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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:
(一)对符合条件且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众,给予医疗救助和帮扶;
(二)资助困难、老年等特殊人群参加医疗保险;
(三)支持改善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设施、开展信息化建设等提升医保管理规范化水平及经办服务能力项目;
(四)支持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、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;
(五)资助与医疗保障相关的公益项目;
(六)对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、个人进行奖励;
(七)支持开展针对医保系统工作人员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;
(八)支持开展针对东坡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亟需的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;
(九)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,用于支持相关的应急医疗救助和防疫保障工作;
(十)其他经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,符合基金宗旨的医疗保障相关公益事项。
(十一)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。